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电子音乐作曲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电子音乐作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具有使用计算机软硬件创作和编配电子音乐的能力;熟练地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以上水平。
中国音乐学院2010年电子音乐作曲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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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 曲 |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
C. 计算机作曲 1、运用试题要求之素材创作一首完整的不少于3分钟的电子音乐作品。 2、将提供之单声部旋律编配成为完整乐曲,要求不得少于五种音色;不得少于五个音轨。 注:硬件:Windows XP操作系统 ▲工程文件储存格式:format.mid1格式 ▲音序软件:(以下三个软件由学生自选) Cakewalk 9.0 Cubase SX 3.0 Sonar 5 ▲Midi输入设备:Yamaha S03电子合成器 ▲音源设备:Yamaha S03电子合成器XG标准音源 ▲还音设备:Sony 7506专业监听耳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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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声写作与分析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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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大型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等)各1首 |
2、音乐名著听辨(曲目见《中国音乐学院作曲系招生考试必读曲目》);民间音乐演唱(考生须准备5首,指定演唱其中2首);钢琴即兴及有关音乐知识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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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乐理与视唱练耳(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