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时间为9月初。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二级学院采取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本校研招办不负责联系介绍导师;
2.定向、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需由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我校签署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协议;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我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各专业参考书由新华书店或出版社发行,我校不办理代销业务;
5.考前专业课答疑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6.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招生人数,录取时按上级批准规模数和合格考生人数做适当调整;
7. 学制为2.5—3年,超过2.5年的加收培养费;
8.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我校下列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张晓林 010-68322397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王 林 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莫 放 010-68322126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王 媛 010-68322157
杨 明 010-68322197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李学芳 010-68322531
电气与信息
学生
学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政
学校主页: http://www.bucea.edu.cn
主管部门: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