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学、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学、建设法规、西方经济学等课程中不少于三门课程;。
(11)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或测量平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原理、C语言(或数据结构)、空间定位技术及应用(或全球定位系统GPS)、摄影测量学、工程测量学;
(12)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自动控制原理(包括经典控制理论和现代控制理论)、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电机拖动、计算机控制技术。
3.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个别跨门类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应与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联系咨询;
(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工业设计、环境艺术五个专业的考生;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及其相关专业和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
(3)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园林、环境艺术专业的考生;
(4)设计艺术学专业只接收建筑学、工业设计、城市规划(或园林)专业的风景园林(部分)、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室内与家具设计(部分),以及艺术类下设相关专业(如,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摄影、动画、美术学等)的考生;
(5)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6)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到单位所在省市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
2.报名时间为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也可到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五、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考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招生办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数学)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进行;
5.初试分数在3—4月份通知;
6.复试一律在我校进行,时间为4—5月份,以我校通知为准。
六、复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