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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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表演(学前艺术)||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演员素质(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注意力、创造力、控制力和节奏感、信念感、真实感等);是否具有良好的形象条件(身高、五官、体型);并有一定的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选拔出具有影视戏剧表演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影视戏剧表演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艺术类学生。
二、考试项目
1.初试
(1)声乐
(2)文学作品朗诵
(3)集体小品
2.复试
(1)舞蹈
(2)双人或三人小品
注: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1)初试: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朗诵一篇文学作品,自选,体裁不限;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2)复试: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一项进行现场展示;根据主考的命题,2人或3人构思小品1个,现场表演。
注:集体小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2人或3人小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
2.评分标准
初、复试满分各为300分,评分根据以下内容:
(1)初试进入复试标准: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内容理解、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小品想象丰富,表演过程中注意力集中、有较强的信念感、真实感,行动积极,形体松弛自如。
(2)复试入文考标准: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内容贴近生活、符合生活逻辑,表演真实、有机,行动积极,形体松弛自如,注意力集中。形象条件达到要求。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表演(影视戏剧)术科成绩满分300分。
初试成绩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进入复试。
终评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不再计入终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300分):声乐(90分)、文学作品朗诵(90分)、命题集体小品(120);
复试(300分):舞蹈(90分)、双人或三人小品(2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