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学前艺术术科考试大纲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学前艺术基本技能;是否具有较全面的钢琴、声乐、形体、美术和讲普通话能力;选拔出具有学前艺术教育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学前儿童教育、特别是儿童艺术教育的合格工作者。
二、考试项目
1.演唱歌曲一首(美声、民族任选其一);
2.普通话(主考教师随机安排);
3.形体展示(自选舞蹈片段);
4.钢琴(自选曲目);
5.美术(包括素描和色彩);
说明:具体要求见下面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各项目满分为6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考试现场评分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表演
1、考试目的
通过声乐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演唱方法及音乐表现力等。
2、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生现场背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演唱的歌曲范围: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
说明:考生采用清唱的形式,主考老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
3、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为6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音质干净、响亮、音域较宽;
(2)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气质:演唱过程中的体态、表情和动作自然、贴切,富有感染力。
(二)普通话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表演表演
1、考试目的
通过口试,测查考生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
2、考试内容和形式
主考教师随机安排。
3、评分标准
普通话考试满分6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语音标准:吐字清晰,声母、韵母、声调标准,连读音变准确。
(2)朗读技巧:语言流畅,语速适中,停顿得当,语调准确。
(3)形象气质:体态自然,能结合朗诵作品适当增加体态语言,充分展示作品的思想内容。
说明:主考教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控制时间。
(三)形体展示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是否具备身体的协调性;是否具有良好的心理节奏感及表现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现场表演一段自选舞蹈片断(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
说明:①不用音乐,舞蹈片断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②在规定时间内,主考老师可根据情况调整考生的表演时间。
3、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满分为60分,评分根据以下内容:
(1)具备一定的身体协调性及基本表现力;
(2)具有良好的心理节奏感;
(3)舞蹈片断表演连贯、完整;
(4)形象气质:舞蹈过程中的表情自然、体态优雅。
(四)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钢琴曲的演奏,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方法。演奏技术及对钢琴音乐的艺术感受。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内容:自选一首中外乐曲、奏鸣曲、变奏曲、练习曲等。
形式:考生现场背谱演奏自选钢琴作品一首。
3、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满分为6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正确;
(2)乐曲演奏完整、规范、读谱准确;
(3)能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有一定的基本表现力;
(4)具有一定的把握乐曲中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5)形象气质:在演奏中表情自然,体态端庄。
(五)美术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表演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美术基础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美术的观察能力、感受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绘画表现力和美术学习潜能。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美术术科考试满分为60分。
考试项目包括:
(1)素描:在一个半小时内完成一幅静物素描写生,内容包括瓜果、陶罐和衬布等(占70%);
(2)色彩:在一个半小时内完成一幅静物色彩写生,内容包括瓜果、陶罐和衬布等(占30%)。
3、评分标准
(1)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素描×70%+色彩×30%
(2)素描评分标准
①构图完整大方;②造形和比例准确;③具备基本的空间理解和塑造能力。
(3)色彩评分标准
①构图完整大方;②色彩造形准确;③具有较好的画面表现力和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