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舞蹈术科考试大纲
★表演(舞蹈)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舞蹈)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根据考生的术科成绩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本考试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舞蹈基础;是否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软、开度);是否具备良好的节奏感和协调性,并有一定对舞蹈风格的把握能力及表现能力;具备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和综合素质;选拔出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教育等工作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合格学生。
二、考试项目
1、初试
⑴自选舞蹈片断(不超过2分钟)
⑵基本功
⑶特长展示(综合素质)
2、复试
⑴技能技巧
⑵模仿
⑶即兴舞蹈
⑷口试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和形式
(1)初试:自选舞蹈片断(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时间不超过2分钟);基本功(软开度);特长展示(声乐、器乐、朗诵等其他综合素质)。
(2)复试:技能技巧(跳、转、翻等);模仿;即兴舞蹈;口试。
2、评分标准
初复试满分各为300分,评分根据以下内容: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
(2)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3)舞蹈剧目表演连贯、完整。
(4)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5)具备一定的创造能力和想象能力。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表演(舞蹈)术科成绩满分300分。
初试成绩达到210分以上(含210分)进入复试。
终评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不再计入终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初试(300分):舞蹈片断(150)分,基本功(120)分,特长展示(30)分
复试(300分):技能技巧(90)分,模仿(90)分,即兴舞蹈(90)分,口试(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