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可用画架)。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在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编制京外分省计划。
3.美术学院招生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4.美术学院将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艺术类。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