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2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 听辨音,占15%;基本乐理,占10%(以上两项考试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二试为笔试,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音响听辨及有关音乐声学方面的知识等,占20%。
三试为面试,包括:
1.音乐技能,占40%,内容为:
(1)器乐或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2)两种器乐(含钢琴):各演奏乐曲一首;
(3)声乐加器乐(含钢琴):演唱歌曲一首,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以上三个测试项考生可任选一项。
2.音乐基本素质,占15%,内容为:(1)视唱,占10%;(2)旋律判断与模唱,占5%。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