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项,(1)西方乐器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2)民族乐器自选乐曲两首。
副项,自选乐曲一首。主项、副项一律要求背谱。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乐理:笔试,音乐基础理论。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总成绩为200分,三试成绩为1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21%;乐理,占12%.(以上两项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二试:主科,占50%;视唱占17%(视唱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考试内容
◆声乐:歌曲二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员。
◆钢琴:(1)基本练习:
◆器乐: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一律要求背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