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2年“新百年计划”实施办法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2010年开始实施的自主选拔A、B计划探索的基础上,今年起清华大学将继续坚持“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理念,对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实行有针对性地选拔,力促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力促教育机会公平。此外,清华大学将探索招生选才和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的新模式,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因材施教的条件和个性化发展的空间。
2012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分为“领军计划”、“拔尖计划”和“自强计划”三个部分:
“领军计划”面向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拔尖计划”面向具有学术理想和创新潜质,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自强计划”面向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的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