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军计划”实施办法
1、 招生对象
面向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选拔方式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清华大学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清华大学学生的质量、数量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名单和推荐人数。
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对推荐名额、报名办法、选拔标准、遴选程序进行公示,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中学根据可推荐的人数,按照已公示的标准和程序接受报名并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被推荐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中学应将推荐汇总表、选拔标准、实际申请学生名单、遴选程序、公示信息反馈情况、推荐人报名表、中学推荐表和说明被推荐学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审核通过者免于参加自主招生笔试,只需参加综合面试。
在公示和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的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