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优惠政策
材料审核、笔试和面试通过者,根据成绩在限定专业内给予高考降30分至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4、 后续培养
清华大学将发挥综合性学科布局的优势,为本计划学生在所擅长的领域继续探索提供丰富的成长土壤,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根据考生兴趣和特长,推荐名师作为导师,并可加入清华大学学术科技创新团队,拥有指导教师、创新经费、活动场地、实习机会等全方位支持。
(2)优先推荐参加学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具体内容包括学术交流、高新技术产业调研、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单位研修、自主立项创新等。
5、实施程序
(1)2011年11月7日起,报名学生可进行网上报名,并在11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1年11月29日至30日,报名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报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解决。11月30日之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在2011年12月15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4)通过审核的同学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和专业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最终名单,并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