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普通二本最低投档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4. 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方向: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考生在我院各系专业总分排序前三名者,我院将随专业合格证的寄发一并告知,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录取的相关条件,此类考生可不受我院总分折算方式和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要求的限定,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时,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无文理科考生限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